王律师接受玉某委托,代理其诉孙某于2014年9月1日在海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离婚案件。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达到五年以上,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离婚手续,开庭主要涉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争取和共同所建的农民房房产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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