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某与方某婚后积累下巨额资产,方某说光房产市值就将近1000万元。2007年5月,因方某“包二奶”,左某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当时她说两人只有一笔14万元的外债。当方某在2008年2月也提起离婚诉讼时,左某说有五六百万元的债务,而且这些债务都是在2007年间的几个月里冒出来的。她说那是买房欠的债,后来房子被拍卖抵债了。
方某指责左某是伪造债务、恶意转移财产。方某举例说,2007年末,左某让她的妹妹和姑姑伪造借条,制造出欠其妹妹130万元本金及81.4万元利息、欠其姑姑180万元本金及利息89万元的债务,从而将市值至少在800万元的别墅以180万元的低价变卖。
法院判定左某所说的债务绝大多数属于个人债务,不能以夫妻财产来支付。但法院未接受方某控告左某恶意转移财产的说法。
案件评析:法官怀疑一切离婚债务
伪造债务是去年以来最“高明”的转移夫妻财产的方式之一,而且这些所谓的债务往往都由法院判决来确认,因此经常一方在打离婚官司,而另一方的亲友或者其他人将离婚夫妻一块告到法院,说是欠了他(她)的债务,要求用房产之类的来抵债,甚至先离婚官司一步,将争讼的房产予以查封了。
律师认为,找亲友或者熟人制造几张借条实在是件太容易的事,因此他在代理离婚官司时都会提醒当事人防着点。法官认为,他们在碰到离婚一方主张有外债时,都会特别小心,要求当事人合理解释所借钱款都用到哪里,并要求证人出庭说明,以防一方伪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