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接受赵某委托,代理张某诉起离婚纠纷一案,建德市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3月9日开庭审理本案,案件主要涉及离婚子女抚养、共同房产分割、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目前,我方认为感
王律师接受李某委托,代理其作为原告起诉被告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等,案件定于2月26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律师接受吕某委托,代理其2016年2月25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涉外离婚案件,本案一审被告败诉不服,提起上诉,一审原告(被上诉人)继续委托王律师代理二审程序,庭审焦点为夫妻
双方离婚之时,共同财产不具备分割条件,现已经具体条件,原告张某委托王律师起诉至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焦点为共同财产数额、数量及举证责任分配等。
王律师接受程某委托,代理其诉张某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涉及房产、存款、车辆等继承问题,由于财产线索大部分掌握在被告手中,因此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是重点,该案涉及金额大,办案周期长,法院正在审理中
王律师接受张某委托,代理其诉赵某离婚财产纠纷一案,该案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月4日开庭,主要涉及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分割事宜。 杭州律师整理于2015年1月5日。
王律师接受孙某委托,代理其诉叶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涉及离婚、子女抚养和公司资产分割等,案情比较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法院受理之时即适用普通程序。
王律师接受冯某委托,代理其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案件主要涉及大额现金分割和房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也系本案争议焦点,整个庭审历时两个半小时,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近日,王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女方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9日开庭审理得离婚纠纷案件,案件主要涉及子女抚养及婚前财产约定书效力认定、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等。
王律师接受任某委托,代理其诉张某探望权纠纷一案。双方离婚后,对于探望权进行了约定,但是张某以不成立的理由阻止任某探望,阻断任某和女儿的亲情交流,因而形成诉讼。
2015年11月3日,王律师接受张某委托,代理其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纠纷一案,该案主要涉及探望权的行使时间和方式等。
王律师接受吴某委托,代理陶某诉其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案件标的额达人民币200余万元,案件呈向我方有利形式发展。
王律师接受周某委托,代理其诉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第二审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约人民币180万元,案件争议的焦点是财产数额及如何举证等问题。
王律师接受任某委托,代理其在2015年9月21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本案涉及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存在撤销的情形。
王律师接受朱某委托,代理其诉女婿张某不履行夫妻扶养义务纠纷。朱某女儿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后不幸患有精神分裂症,作为丈夫,张某本应照顾照料生病的妻子,履行夫妻之间互相扶助的义务,但是张某弃之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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