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方)和李某(女方)均系再婚,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矛盾逐渐增多并最终导致分居。张某为了早日结束名不副实的婚姻,找到王律师寻求帮助,但其内心有顾虑,担心法院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王律师经过了解发现,女方并非不同意离婚,仅仅是因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离婚问题拖延至今。王律师认为,如果双方确有离婚之意,仅仅因财产分割意见不同,完全没有必要为此纠结拖延,长痛不如短痛,在起诉到法院之后,仍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公平合理的调解,直至最终解决问题。王律师接受代理后,即按照这一思路办理,庭审中,法官与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并采纳的王律师的财产分割方案,该案得以顺利调解解决,拖延四年的离婚事宜终于得到妥善解决。